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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要注意什么

核心提示:当下为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利益,人们一般都会订立借款合同。尽管如此,借款合同纠纷还是时有发生。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要注意什么呢?下面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将对此问题进行回答,想知道答案的小伙伴们就认真阅读一下下文的有关内容。
   当下为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利益,人们一般都会订立借款合同。尽管如此,借款合同纠纷还是时有发生。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要注意什么呢?下面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将对此问题进行回答,想知道答案的小伙伴们就认真阅读一下下文的有关内容。

  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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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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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时间到了,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做为债务人也就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了。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行使权利,就是合法。如果未届履行期限则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权利。但是如果是约定分期偿还借款,则可以在每一期还款时间届至时行使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提前行使权利。

  确认关于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

  好了,关于借款合同纠纷处理的相关内容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而那些想知道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要注意什么的小伙伴们一定要重点阅读一下上文的有关内容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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