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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共同债务人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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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顾名思义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个民事行为所享有的共同的债务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那么,共同债务人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共同债务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通则对共同债务人的相关规定
 
  1、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3、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
 
  4、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二、共同债务人的责任承担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以上是深圳追债人公司为您列举的民法通则关于共同债务人的相关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对外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对内责任的承担各方债务人可以按照比例或者是平均分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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