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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纠纷怎么办?阳光律师事务所帮你解决婚姻难题

核心提示:婚姻是美好的,但是如果出现感情破裂的话,离婚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事实婚姻财产纠纷怎么办?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接下来就让阳光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婚姻法的法律法规知识。
   婚姻是美好的,但是如果出现感情破裂的话,离婚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事实婚姻财产纠纷怎么办?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接下来就让阳光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婚姻法的法律法规知识。

  事实婚姻财产纠纷怎么办

  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共同财产作为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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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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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

  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财产纠纷怎么办?以上就是阳光律师事务所给大家解答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难题的话,不妨考虑一下找律师来帮助自己,阳光律师事务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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