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律师事务所

服务源于心,为民践于行,用热诚和实力还您公道。

咨询:13538138007 阳光律师事务所

15年 债务婚姻法律执业经验

成功办理1000余件债务、婚姻案件,获得当事人广泛好评

首页 - 债务纠纷 - 贷款诈骗及其防范对策

贷款诈骗及其防范对策

核心提示:近年来,针对贷款实施诈骗的金融犯罪愈演愈烈,从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成为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阻碍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因此,弄清贷款诈骗的客观表现形式和产

  近年来,针对贷款实施诈骗的金融犯罪愈演愈烈,从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成为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阻碍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因此,弄清贷款诈骗的客观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对于防范贷款诈骗犯罪行为和确保金融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贷款诈骗的一般表现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 条规定,结合贷款诈骗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贷款诈骗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经济茁壮成长但信息渠道相对闭塞的县域农村。诈骗分子抓住了这一地区对资金和新上项目渴望需求的心理,便通过迎合当地决策者的方式,随意编造一些令人心动的项目或可观的资金引进渠道,引其上钩,再以项目需资金垫底或引资需预交手续费为由,要求当地决策者帮助联系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于这一系列的行为过程都是由诈骗分子与当地人员联合操作,所以实践中往往极具欺骗性。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贷款。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所谓虚假的经济合同主要是指伪造、变造、无效的合同。伪造合同,是指诈骗分子随意编造根本没有相关经济业务的合同,即仿照真合同而制造出的假合同;变造合同,即在真实合同上做手脚,如篡改原合同的标的或数量或价款等主要条款而成的经济合同;无效合同,则是那些在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签订的经济合同,如采取欺诈或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由于经济合同对金融机构核发贷款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因而那些由诈骗分子一手炮制的虚假经济合同特别是那些虚假出口合同或看起来短期内能产生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往往会以假乱真,在很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审查部门蒙混过关,从而导致贷款被骗取现实。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虚假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伪造、变造或无效的存款证明、投资项目的特许文件、公司或者企业乃至金融机构的担保函、划款证明、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等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材料,以取得贷款部门的信任,骗取贷款。此外,目前贷款诈骗分子还经常利用项目投标存款证明形式,诱导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投标项目比较集中和投标时间要求相对紧迫的环境中,由于有些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往往被投标项目的可观效益所蒙蔽,所以,诈骗分子充分利用这一机会,混杂于正常投标者之中轻易得逞。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进行重复担保骗取贷款。近年来,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完整,防范贷款被骗风险,我国金融机构在贷款方式上进行了重大调整,即逐渐 .少或取消了一些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方式,转向了以财产担保或抵押为主的贷款方式,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具有相应价值的抵押物作为担保。从理论上讲,如果金融机构对贷款方式规范操作,贷款诈骗分子是难以下手的。但近年来以编造、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进行重复担保骗取贷款的现象却又应运而生。由于金融机构审查把关不严等种种原因,犯罪分子采取种种手段还是能够骗取金融机构的信任而犯罪得逞。这种诈骗方式,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编造、使用虚假的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文件骗取贷款。如房屋的产权证明,运输工具、票据的所有权文件等。二是通过财产重复抵押骗取贷款。如串通一些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官员将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或者串通银行管理人员对同一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贷款。三是用债务人或第三人无处分权的财产抵押或设定质押,使抵押权或质权形同虚设。四是以范围不明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等。

债务纠纷相关


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债务婚姻纠纷的问题,请随时拨打债务婚姻律师服务热线。

手机:135381380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二楼

Q Q:24017572

微信:阳光律师事务所

友情链接: 深圳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深圳收债公司大全 深圳追债 债务纠纷 追债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