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讨债
为追讨债务,“鸡心”(化名,在逃)指使曾某某、欧某某纠集他人以泼油漆、散发传单等方式向被害人杨某某追讨债款。
2017年12月3日3时许,曾某某携带一批印有“杨某某欠债还钱”的传单和油漆等物品,与欧某某、杨某、李某某、“阿二”等人驾驶摩托车到吴川市塘尾街道杨某某住宅门口路段,到处散发、张贴“杨某某欠债还钱”的传单,并向杨某某住所、在建住宅及停放在门口的小车泼洒油漆,并使用油漆到处书写追讨债务侮辱标语。作案后,曾某某、欧某某等人驾车逃离现场。经吴川市发展与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杨某某的住宅和汽车被油漆污染的损失价格为15292元。
摆放“纸人”诅咒
2017年12月8日凌晨2时许,曾某某伙同欧某某等人到杨某某住宅门口散发“杨某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传单及摆放写有被害人杨某某及其家人名字的拜祭样式的纸人,后逃离现场。2018年2月24日凌晨3时,欧某某又纠集杨某等人到杨某某的村边散发“杨某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传单,后被群众发现并追赶,杨某被群众抓获。警方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先后将曾某某、欧某某、李某某一并抓获归案。目前,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起诉。
警方提醒,在索要债务时,要依法行事。首先要及时保留相关的物证、书证,同时要按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和欠债方交流,对“老赖”更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千万不可以泄私愤的方式来逼债、讨债,切莫因自己的非法行为使经济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否则将得不偿失。
警方提示,如果遇到黑恶势力不法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线索,共同消灭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以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团伙具有以下特征(1)具备一定的组织性,主要表现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2)具备一定的暴力性,主要表现为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实施三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至少构成一起犯罪案件(包括多次违法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3)具备一定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4)尚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中“鸡心”指使曾某某纠集杨某、李某某、“阿二”等人,形成以“鸡心”、曾某某为核心的犯罪团伙,采取“泼油漆”、“散发传单”等方式软暴力讨债,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