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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能要回彩礼吗

核心提示:在离婚纠纷中,关于房产和彩礼的分割、返还问题是人们讨论最多的,相信大家也非常的关注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能要回彩礼吗?东莞法律咨询网接下来就和大家共同来研究清楚吧。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房产和彩礼的分割、返还问题是人们讨论最多的,相信大家也非常的关注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能要回彩礼吗?东莞法律咨询网接下来就和大家共同来研究清楚吧。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的法律特征

  A 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行政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 ,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B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

  C 离婚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能要回彩礼吗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能要回彩礼吗?以上就是东莞法律咨询网为各位朋友们分享的相关内容,大家看完之后,便可以获得全面的认识,总之,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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