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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核心提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欠债纠纷方面的问题,一旦发生的话,就需要进行处理了,那么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今天阳光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欠债纠纷方面的问题,一旦发生的话,就需要进行处理了,那么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今天阳光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四、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五、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有什么问题要注意的

  纠期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关于欠款纠纷中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一、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的存在。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二、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

  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三、注意保全

  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企业在欠债纠纷中需要注意些什么了,在平时的经营中,还需要注意预防欠款方面的问题,具体的可以咨询阳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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