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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核心提示:现在做生意,一般都是要先签合同的,合同是双方维权的依据。那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还有,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下面就一起跟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现在做生意,一般都是要先签合同的,合同是双方维权的依据。那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还有,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下面就一起跟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可以订立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合同。您与对方通过电话进行要约与承诺订立的口头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在您已经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对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或者付款不符合约定的,就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其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所以,在对方不承认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发货单和收货确认单等凭证来主张合同关系的存在,进而可以起诉对方来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如果您有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的话,对您也是比较有利的。

  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

  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4、根据《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

  关于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认货款怎么办以及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相关内容,阳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在做生意时,一定要先签好合同,才比较有保障,维权才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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