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即意味着风险
担保,可不是儿戏,而是一种法律行为。作为第三方担保人,一旦在担保协议(借款合同、借条等)上签字画押,即意味着一旦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担保人将替其承担偿还的责任。
生活中,很多人在为他人担保时,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关心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更不知道自己将要承担的责任,常常直到债务人赖账跑路,自己被送上被告席的那一刻,担保人才恍然大悟,但已经追悔莫及。
建议大家,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量力而行,避免超出自身偿还能力,同时必须明确自己承担保证的责任范围及保证期限。此外,在担保前做到以下两点,也能够大幅降低担保风险。
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
面对熟人的担保请求,千万不要根据自己的经验盲目臆断。假如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应当先利用身边的各种渠道,摸清楚被担保人的信誉好坏、收入高低及负债情况等信息,综合判断担保风险,再决定是否为对方做担保。
担保风险主要取决于被担保人的道德品质和还款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偿还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也就越小。提醒大家,被担保人的负债情况一定也要了解清楚,假如被担保人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担保了。
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
担保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所谓一般保证,即保证人对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则是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债务。因此,为他人做担保尽量只提供一般担保,这样可减少担保风险和财产损失。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前提是一定要在担保协议上注明“一般保证”,保证人才会承担较轻的一般保证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感情是感情,金钱是金钱,在对债务人没有深入、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切莫感情用事,没有任何好处不说,甚至还会成为替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的“替罪羊”,遭受巨大的金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