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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核心提示:婚姻财产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和争议的焦点问题,当然,相信大家也一定有很多疑问,比如,哪些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深圳法律服务网的小编下面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吧。
   婚姻财产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和争议的焦点问题,当然,相信大家也一定有很多疑问,比如,哪些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深圳法律服务网的小编下面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吧。

  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继承的一方父母的财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深圳法律服务网的小编就为各位朋友们整理到这里了,相信上面的内容足以解答大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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